11月29日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《中国商标网》发布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,四川中胜飞虹轴瓦有限公司使用的第七类“飞虹”(FH)及图轴瓦商标榜上有名,排列在认定的350件驰名商标中的第51位。
这标志着四川中胜飞虹轴瓦有限公司使用的“飞虹”牌轴瓦商标及生产的“飞虹”牌轴瓦产品,在经历市场长时间考验和省、市各级、各部门充分肯定前提下,目前得到了国家权威机构的进一步认可。
四川中胜飞虹轴瓦有限公司将借助“飞虹”商标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这一良机,将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,使产品和企业总体形象也进一步上档升级。(刘智明)